中外合作办学(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
中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历史可上溯到1876年在上海创立的格致书院。1949年10月,原苏联派出了以巴季茨基为首的974名航空专家,参与到中国最初6所航校的建设中。1979年至1980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先后签订了“加强部分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4个项目。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一次提出“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国际合作办学”。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法。截至2021年10月,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200多个专业。合作对象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 中外合作办学通过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经验等,推动中国高校的教师培养,增强办学活力,有助于积极推动中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对外开放。2025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有23个,具体分数线如下:
2025年河北高职单招中外合作办学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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